| 重磅:點擊鏈接下載 《企業(yè)重組和資本交易稅收實務研究總結 萬偉華◎編著 解讀政策背后的“稅收邏輯”》 |
?
| 重磅:點擊鏈接下載 《企業(yè)所得稅納稅申報表(2024年度)與填報說明對照匯編 萬偉華◎編輯 解讀申報表背后的“稅收邏輯”》 |
?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關于發(fā)布吉林省重大稅務行政處罰案件標準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公告 2023年第3號
根據(jù)《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2014年12月2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4號公布,根據(jù)2021年6月7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1號修正)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結合我省實際,現(xiàn)將吉林省重大稅務行政處罰案件標準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重大稅務行政處罰案件標準詳見附件。
二、本公告自2023年7月15日起施行。此前與本公告規(guī)定不一致的,按本公告執(zhí)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
2023年6月13日
關于《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關于發(fā)布吉林省重大稅務行政處罰案件標準的公告》的解讀
為便于納稅人理解和執(zhí)行,現(xiàn)對《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關于發(fā)布吉林省重大稅務行政處罰案件標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解讀如下:
一、《公告》出臺的背景
為貫徹落實《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2014年12月2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4號公布,根據(jù)2021年6月7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1號修正)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重大稅務行政處罰案件,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根據(jù)本地情況自行制定,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的規(guī)定,進一步明確吉林省重大稅務行政處罰案件標準,制定《公告》。
二、《公告》的主要內容
《公告》規(guī)定了吉林省重大稅務行政處罰案件標準: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稅務局重大稅務行政處罰案件為擬作出罰款金額600萬元以上(含本數(shù))的稅務行政處罰案件;
國家稅務總局長春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吉林市稅務局重大稅務行政處罰案件為擬作出罰款金額500萬元以上(含本數(shù))的稅務行政處罰案件;
國家稅務總局四平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遼源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通化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白山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白城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松原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稅務局重大稅務行政處罰案件為擬作出罰款金額300萬元以上(含本數(shù))的稅務行政處罰案件;
國家稅務總局長白山保護開發(fā)區(qū)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梅河新區(qū)稅務局(梅河口市稅務局)重大稅務行政處罰案件為擬作出罰款金額150萬元以上(含本數(shù))的稅務行政處罰案件;
國家稅務總局吉林省各縣(市、區(qū))稅務局重大稅務行政處罰案件為擬作出罰款金額10萬元以上(含本數(shù))的稅務行政處罰案件。
三、《公告》的施行時間
《公告》自2023年7月15日起施行。
咨詢電話:13700683513
公司名稱:云南百滇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qū)滇池柏悅3幢19樓1920室
滇ICP備17006540號-1滇公網(wǎng)安備 53010202000370號
咨詢電話:13700683513
公司名稱:云南百滇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qū)滇池柏悅3幢19樓1920室
滇ICP備17006540號-1滇公網(wǎng)安備 53010202000370號